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关于2019年第2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年12月27日
陕农机总站发〔2019〕41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》的规定,经我站鉴定,岐山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14种产品(见附件1)通过推广鉴定,核发推广鉴定证书。
经审核,同意西安新天地草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种产品(见附件2)更换推广鉴定证书。特此通报。
附件1: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(2019年第2批)
附件3: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有关检测信息(2019年第2批)
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
2019年12月27日